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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
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 | 公開 時限 | 公開 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(“□”表示可選項,由各地根據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)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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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體 | 主動 | 依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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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| 取用水 | 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 | 《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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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| 取用水 | 審批機關認為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取水聽證,定期發放取水許可證的情況 | 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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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| 地下水管理 | 地下水狀況調查評價成果,從事地下水節約、保護、利用活動單位和個人的誠信檔案 | 《地下水管理條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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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節約用水 | 節約用水 | 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情況,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開展情況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《“十四五”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》《水利部關于印發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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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河湖管理 | 河湖長制工作 | 縣、鄉兩級河湖長名錄,河湖長姓名、職責、河湖概況、管護目標、監督電話 | 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《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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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河湖管理 | 河道采砂管理 | 采砂管理河長責任人、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、現場監管責任人、行政執法責任人,禁采區和禁采期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》《水利部關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《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實施辦法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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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水土保持 | 水土流失防治及監督管理 | 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,崩塌、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的范圍,禁止開墾的陡坡地的范圍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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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監督管理 | 水利安全生產監督 |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,舉報電話、信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網絡舉報平臺,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,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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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 水旱災害防御 | 水旱災害防御 | 防洪規劃保留區,洪水預警信息、干旱預警信息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工作規程》 |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或按照行業有關規定 | 區水利局 | ?政府網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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